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“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” 系列培训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6-10-30

各学院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,促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变革,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“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”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组织教师参加“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”系列培训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培训对象

在职专任教师

二、培训时间

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

三、培训内容

邀请教学名师、一流课程负责人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开展系统性培训,内容涵盖人工智能通识教育、“人工智能+专业教育”、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、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研究、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、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改革等,覆盖从宏观政策解读到实操技能学习全环节。

四、培训形式

在线培训,教师登录网址:https://aigc.enetedu.com(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)自主学习。

五、培训环节

(一)素养测评。参训教师在平台完成未来教师素养测评。

(二)课程学习。参训教师需完成以下3个专项的课程学习。

未来教师专项学习。系统依据测评结果,从“未来教师专项”学习模块中智能推送3门适配课程,参训教师完成3门课程学习。

学科专项学习。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所属学科选择对应学科专项(文科专项、理工科专项、农科专项、医科专项,四选一),完成10门课程学习。

实验教学专项学习。参训教师可在“实验教学专项”学习模块中结合自身需求完成至少3门课程学习。

(三)线上测试。参训教师完成各阶段课程学习后,参加测试考核,测试合格即可。

(四)获取培训证书。参训教师完成相关信息核实,可在平台生成培训证书。

参训教师也可额外选学其他学科组别课程,完成所选学科的课程学习,还可额外获得所选学科培训证书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1.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,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参与培训。

2. 请参训教师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,参与学习并测试。培训证书于2026年12月31日(星期四)前可由参训教师在平台自行导出。

3. 完成培训的教师,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认定并发放PU学分。请各学院于12月10日前将学院完成培训教师信息汇总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(模板见附件2),通过办公网邮箱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。教师的培训证书由各学院留存。

联系人:朴正实;联系电话:85895102。

附件:学院完成培训教师信息汇总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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