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江苏海洋大学
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竞赛办法》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《江苏海洋大学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竞赛办法》已经学校研究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江苏海洋大学
2019年11月14日
江苏海洋大学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竞赛办法
(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修订)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,促进教师相互交流和学习,充实和优化学校教学的中坚力量,全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竞赛宗旨
依照“客观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开展青年教师授课比赛,帮助青年教师提升立德树人水平,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,规范创新教学模式,扎实教学基本功,提升授课质量,促进课堂教学改革。
二、参赛条件
1. 年龄在40周岁以下、担任课程主讲的在职青年教师。
2. 教师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。
3. 近两年内有教学事故者不得参赛。
三、竞赛程序
比赛分初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。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如下:
1. 初赛
(1)各教学单位组织初赛,自行确定比赛方式。
(2)初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,可以采用公开竞赛,也可以通过随堂听课形式安排在正常的课堂教学中进行。各教学单位应在听课的基础上,结合同行评价、学生评价和教学文件查阅情况,对参赛者进行全面综合评价,推选出最优选手参加复赛。
(3)各教学单位推荐进入复赛教师名额,以当年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。
2. 复赛
(1)复赛采取集中公开授课方式。
(2)成绩由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共同产生,比赛成绩采用百分制,其中专家评委成绩占70%,大众评委成绩占30%。
3. 决赛
(1)此轮决赛采取集中公开授课方式。
(2)比赛成绩采用百分制,此轮由专家评委评定成绩。
四、竞赛时间
青年教师授课比赛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次。
五、其它
1. 教师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观摩课。
2.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奖励相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。
3. 参赛教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,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。
4. 本办法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。
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