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海大教质〔2019〕9号(关于印发《江苏海洋大学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竞赛办法》的通知)

作者: 时间:2020-05-04

02-江苏海洋大学行政文件版头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文本框: 江海大教质〔2019〕9号

 

关于印发《江苏海洋大学

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竞赛办法》的通知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《江苏海洋大学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竞赛办法》已经学校研究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江苏海洋大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1114

 

江苏海洋大学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竞赛办法

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修订

 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,促进教师相互交流和学习,充实和优化学校教学的中坚力量,全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竞赛宗旨

依照“客观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开展青年教师授课比赛,帮助青年教师提升立德树人水平,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,规范创新教学模式,扎实教学基本功,提升授课质量,促进课堂教学改革。

二、参赛条件

1. 年龄在40周岁以下、担任课程主讲的在职青年教师。

2. 教师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。

3. 近两年内有教学事故者不得参赛。

三、竞赛程序

比赛分初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。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如下:

1. 初赛

1)各教学单位组织初赛,自行确定比赛方式。

2)初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,可以采用公开竞赛,也可以通过随堂听课形式安排在正常的课堂教学中进行。各教学单位应在听课的基础上,结合同行评价、学生评价和教学文件查阅情况,对参赛者进行全面综合评价,推选出最优选手参加复赛。

3)各教学单位推荐进入复赛教师名额,以当年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。

2. 复赛

1)复赛采取集中公开授课方式。

2)成绩由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共同产生,比赛成绩采用百分制,其中专家评委成绩占70%,大众评委成绩占30%

3. 决赛

1)此轮决赛采取集中公开授课方式。

2)比赛成绩采用百分制,此轮由专家评委评定成绩。

四、竞赛时间

青年教师授课比赛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次。

五、其它

1. 教师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观摩课。

2.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奖励相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。

3. 参赛教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,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。

   4. 本办法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191114日印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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