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江苏海洋大学
新教师培养导师制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《江苏海洋大学新教师培养导师制暂行办法》已经学校研究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 江苏海洋大学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培养计划书
2. 江苏海洋大学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培养考核表
江苏海洋大学
2019年11月14日
江苏海洋大学新教师培养导师制暂行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促进新教师成长,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,新教师尽快掌握教学方法,过好教学关,胜任教学工作,提高师资队伍教学水平,保障课程教学质量。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新教师培养导师制是由学术造诣高、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导师,在培育期内对新教师在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和培养,使新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一项制度。
第二章 培养对象与培养期限
第三条 培养对象
1. 当年引进我校担任专任教师的毕业生。
2. 校内外从非教学岗位调(转)入教学岗位的教师。已具备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者可不作为培养对象。
3. 学校和院(部、重点实验室)根据实际情况,认为需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。
第四条 培养期限为一年。
第三章 导师遴选及职责
第五条 导师应具备的条件
1.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治学严谨,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。
2. 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效果好,学术水平高,科研能力强,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有较强的指导能力。
3. 身体健康,能够坚持正常工作。
第六条 导师聘任程序
每学期开学后15日内,所在学院(部、重点实验室)根据新教师引进和报到情况,确定每个新教师的导师1名,经新教师本人和导师双方同意后,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。培养过程中导师一般不得变更,如遇特殊情况,确需变更导师,需经所在学院同意后,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。
第七条 导师职责
1. 帮助新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,培养新教师积极向上、严谨治学、教书育人、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。
2. 制定新教师培养计划,提出培养目标,指导教学和教学学术工作。
3. 指导新教师提高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水平与能力。对备课、课件制作到教学方法、课堂组织、讲课技巧及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。
4. 培养期内,听新教师授课不少于8课时,听课后提出改进意见,对教案书写、教学方法、讲课技巧、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指导,讨论所讲授课程的重点、难点和讲授方法。
5. 对于新教师的试讲课和习题课,导师要跟踪听课。不定期抽查助课教师备课和作业批改情况,调阅与指导拟主讲课程的教案和讲稿。
6. 如新教师无教学任务,则安排述课,并做好听课记录,及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。
第四章 新教师职责和培养要求
第八条 新教师职责
1. 根据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,制定本人的具体工作计划。尊重导师,主动向导师汇报工作计划实施情况,积极主动地争取导师在思想、业务上的指导。
2. 原则上第一学期不主讲课程,需为导师助课1门课程。在导师指导下,全程参与这门课程的教学环节,掌握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,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技巧,协助导师批改作业和课后答疑。认真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培训。
3. 第二学期旁听导师课堂授课不少于20课时,完成导师指定的辅助教学、教学研究和实习实践等任务,并做好小结。
4. 积极参与导师的教研科研项目、教材编写、课件制作和论文撰写等工作。
5. 培养期满后,新教师在本学院至少开设一次教学公开课。应对培养期开展的教学、教研、进修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,并向所在单位汇报,同时提供培养期间的有关资料。
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
第九条 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实行目标管理。所在教学单位要组织新教师和导师共同确定培养计划,明确培养内容、培养措施和预期目标,由学院审核后实施。
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负责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的日常管理,指导、督促导师和新教师认真履行职责,了解培养计划实施情况。
第十一条 校院两级督导组应对新教师培养情况进行检查,调阅培养过程材料,选听新教师课程,发现培养走过场、培养不合格现象及时反馈给教学质量管理处。
第十二条 培养期满,导师、新教师应提供培养工作簿、培养计划、培养目标、听课记录和完成教研科研的相关材料。所在单位聘请至少三位教师组成考核小组,对培养工作进行考核。
第十三条 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培养工作情况记入导师的业务档案,学院给予导师每年32课时的工作量补助。新教师的考核成绩记入其个人档案。对考核不合格者,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、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进修、学习;经延长指导期限,仍不合格者,需调整岗位。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和新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。
第十四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定期召开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经验交流会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1
江苏海洋大学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培养计划书
基本情况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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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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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 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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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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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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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工作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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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学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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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校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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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何校何专业 毕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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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经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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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师 基本情况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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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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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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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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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专业方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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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教授主要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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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计划 |
专业发展方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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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讲授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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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起止 时间 |
年 月—— 年 月 |
具体指导计划(不少于800字)包括培养目标、培养内容、主要措施等。 |
新教师签名: 导师签名: 年 月 日 |
所在教学单位意见 |
负责人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审核意见 |
负责人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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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江苏海洋大学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培养考核表
新教师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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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专业系(教研室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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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师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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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期限 |
年 月至 年 月 |
新教师完成计划情况及主要收获 个 |
个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导师评价及意见 |
导师签名: 年 月 日 |
试讲情况 |
试讲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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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讲课程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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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组反馈意见: 专家组签名: 年 月 日 |
教学单位意见 |
经过##学院考核小组评定,###教师培养期考核成绩为优秀。 负责人签字(盖章)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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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印发 |